


各區(qū)三防指揮部,市防總各成員單位:
根據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關于結束2025年汛期的通知精神及有關規(guī)定,經報請市防總領導同意,我市與省同步于10月27日結束2025年汛期。請各區(qū)、各成員單位按照省防總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在非汛期做好防旱防凍、隱患整治、水毀工程修復和基礎設施建設等各項工作。如遇特殊天氣,要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規(guī)定,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落實防范應對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廣州市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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