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函〔2012〕140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diào)整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成員的通知
各區(qū)、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切實加強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名城委)作為市政府進行名城保護決策的議事協(xié)調(diào)機構的作用,結合市政府換屆人事變動等情況,根據(jù)《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名城委與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分別獨立運作,并對市名城委成員進行調(diào)整。
本屆市名城委成員由政府委員和專家委員構成,并由市政府聘任。其中政府委員代表市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的相應崗位,若相應崗位有人事變動,委員將相應自動更替。市名城委成員名單如下:
主 任:陳建華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 主 任:甘 新 市委常委、宣傳部長
王 東 副市長
秘 書 長:李 明 市規(guī)劃局局長
政府委員:周亞偉 市政府秘書長
陳紹康 市政府副秘書長
潘 安 市政府副秘書長
潘建國 市發(fā)展改革委主任
陸志強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
林建新 市民族宗教局局長
袁錦霞 市財政局局長
李俊夫 市國土房管局局長
侯永銓 市建委主任
丁 強 市水務局局長
黃南冰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總工程師
葉浩軍 市規(guī)劃局副局長
李廷貴 市城管委主任
楊國權 市林業(yè)和園林局黨委書記
朱 力 市旅游局局長
吳明場 市法制辦主任
專家委員:麥英豪、何鏡堂、許學強、吳慶洲、林兆璋、陳玉環(huán)、邢翔、史小予、趙健、鄧炳權、黎顯衡、溫春陽、王世福、馮原、賴壽華、劉付鈞、鄭力鵬、湯國華、王玉、馮永驅(qū)、賀崇明、馮江。
市名城委日常工作由市規(guī)劃局負責。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0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