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6月4日),記者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從今日起,越秀區(qū)、荔灣區(qū)、海珠區(qū)部分城市道路臨時泊位早高峰禁停時段違停將面臨處罰。
據(jù)了解,目前設(shè)有禁停時段的道路有先烈中路、水蔭路、大德路、海珠路、寺右北二街18—28號、寺右北三街二巷、寺右一馬路、寺右南二街、紙行路、竹絲崗二馬路、朝天路、米市路、康大路、同福中路、逢源路和大南路16個路段,禁停時間為7:30至9:30。上述路段的暫停收費臨時泊位每日9:30至次日7:30為準停時段,市民可免費停放。準停時段以外停放車輛的(即7:30—9:30在泊位內(nèi)停放車輛的),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處罰。
車主在路內(nèi)泊位停放車輛時,需留意查看P牌及相關(guān)指示牌信息?,F(xiàn)場禁停標志牌主要有兩種掛設(shè)方式:一種是利用豎桿或燈桿掛設(shè),另一種是利用圍墻或立柱掛設(shè)。請車主們務(wù)必留意現(xiàn)場準停時段標志和輔助的禁停時段標志,避免因違停受到交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