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高質量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以下簡稱五經普),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廣州市政府印發(fā)《廣州市人民政府轉發(fā)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穗府〔2023〕5號,以下簡稱《通知》),全面部署全市五經普工作。
《通知》指出,五經普是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局起步關鍵時期對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的一次“全面體檢”,做好五經普,對于加強和改善宏觀經濟治理,科學制定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高質量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推動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全面上新臺階具有重大意義。
《通知》強調,為確保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市政府將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fā)〔2022〕22號文)、《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fā)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粵府〔2022〕116號文)要求,成立由市政府領導同志任組長的普查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和協(xié)調全市經濟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tǒng)計局,具體負責普查的具體實施。各部門、各單位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建立工作會商協(xié)調機制,共同開展普查工作,并組織督促下屬單位積極配合當地普查工作。全市各級政府要及時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訂詳細的工作計劃,抓緊落實普查經費、人員、物資、場地。
《通知》進一步強調,各級普查機構及工作人員要進一步增強依法普查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tǒng)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全國經濟普查條例》以及《廣東省統(tǒng)計條例》的規(guī)定要求,始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切實執(zhí)行普查方案,規(guī)范普查工作流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確保普查結果真實、可靠。
據悉,為強化五經普組織保障,《通知》在貫徹國發(fā)〔2022〕22號文、粵府〔2022〕116號文要求的基礎上,特別提出,全市各級政府要“將經濟普查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各有關部門要“落實部門行業(yè)管理主體責任,根據我市實際情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高質量完成普查任務”“充分調動部門基層力量,廣泛組織動員社會力量,認真組織好本地的普查工作”“通過部門服務平臺和宣傳資源,開展靈活多樣的宣傳發(fā)動”。(普查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