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確保廣州市政府采購活動在疫情防控期間規(guī)范有序、順暢高效開展,近日市財政局出臺了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活動的相關措施。一是重申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相關要求。對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采購項目,建立“綠色通道”;對因疫情防控而無法開展或無法按規(guī)定時間繼續(xù)進行的非緊急采購活動,可酌情暫?;蜓悠?。二是政府采購活動要盡量選擇線上方式實施。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有條件的采購代理機構要盡量選擇線上等非現(xiàn)場方式實施。采購人應當會同采購代理機構加強對政府采購開標、評標現(xiàn)場的管理,做好對現(xiàn)場的通風、消毒和信息登記等工作,盡量避免在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qū)開展線下開標、評標活動。三是建議采購活動相關當事人采用非現(xiàn)場的方式維護合法權益。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活動相關供應商可通過郵政速遞等非現(xiàn)場方式寄送投訴、舉報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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