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廣州寶峰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行政處罰一案舉行聽證會,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聽證申請人:廣州寶峰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
案 由:廣州市財政局擬對廣州寶峰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參加政府采購項目提交虛假材料謀取中標一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時 間: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地 點:廣州市財政局(天河區(qū)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1809會議室
如有旁聽需要的人員須在2020年4月27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向本機關提出旁聽申請(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1306室),并辦理相應手續(xù)。
特此通告。
廣州市財政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