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計生發(fā)〔
關于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qū)、縣級市人口計生局,市屬各單位,中央、省駐穗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由當?shù)厝嗣裾l(fā)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F(xiàn)就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原《獨生子女優(yōu)待證》統(tǒng)一更名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從2003年2月1日起不再辦理《獨生子女優(yōu)待證》,原已辦理的繼續(xù)有效。
二、《光榮證》由市人口計生局統(tǒng)一印制,免費發(fā)放。市屬各單位、中央、省駐穗單位統(tǒng)一由廳、局級單位憑介紹信到所在街(鎮(zhèn))計生辦領取,免費為群眾辦理。
三、辦理權限
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職工在廳、局級單位辦理。
區(qū)(縣級市)屬單位職工在區(qū)(縣級市)局級單位辦理。
外資、私營、民營企業(yè)職工,個體經營戶、無業(yè)人員及其他人員在戶籍所在街(鎮(zhèn))計生辦辦理。
四、辦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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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